20年前房产登记出错,镇江市民被查封才知情,维权无果,报道后24小时解封
2025-07-10 09:54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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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镇江市市民张女士向本报反映称,自己于20年前在镇江市京口区购买的办公房,因为房产证与他人(奚先生)相互办错,之后奚先生房产被法院查封拍卖时,实际执行的是自己的房产。目前开发商、物业、奚先生、镇江不动产交易中心都认可房产证办错,但房子仍处于查封状态。

直到房子被封 她才知道4层是302

7月8日,记者跟随张女士来到了她位于镇江市京口区桃花山庄18幢4楼的房产处。张女士告诉记者,自己的房产本上写的是402,直到去年法院找上门来,才知道办错了,自己的4层的实际编号应该是302。

据悉,在这幢楼中,一层是002、二层是102、三层是202、四层是302、五层是402……去年,五层的实际拥有人奚先生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由于其和张女士相互办错了房产证,结果查封到了张女士的房子。张女士立即提出执行异议,但被镇江经开区人民法院驳回。

张女士实际拥有的房产位于4楼

现场,记者看见奚先生已经将5楼房产腾空。奚先生告诉记者,自己早就做好了被查封拍卖的准备,没想到事情会变得这么复杂。奚先生表示,自己和张女士的房产证确实相互办错了。据悉,该幢楼的2、3、5、6层均属于奚先生,4层属于张女士,由于该幢楼层命名混乱,因此奚先生拿到办错的房产证后没有发觉。

登记信息有误 但查封状态下无法变更

今年5月,镇江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发函给镇江市经开区人民法院,函中表明信息登记错误的问题,函中称:“上述错误是因为开发企业错误交付登记材料所致。为纠正错误信息,我中心拟同意办理更正登记。”但由于该房产已在查封状态下,镇江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无法办理更正登记。

对此,不动产中心建议经开区法院先解封,待更正登记后,再查封。

记者向镇江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了解情况,对方回复称,“相关事项我们已经在与经开区人民法院协调中,近期会有结果。”记者同时向经开区人民法院了解情况,对方则表示,“这个不对外报道”。

多方商讨无结果 都指望对方“认错”

不过,7月8日下午,经开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召集镇江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张女士、奚先生进行调解商讨。现场,经开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以“未得允许”为由,拒绝记者旁听。

调解商讨结束后,记者了解到,法院工作人员要求不动产交易中心出具“承认办错证”的正式文件;不动产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称已发函,不便再提供正式文件。之后,法院工作人员又提出要不动产交易中心进行“带封变更”,即在已查封的情况下进行登记信息变更,不动产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带封变更”需要法院给文件,但法院工作人员表示不提供。

9日,记者了解到,镇江经开区人民法院根据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函告内容发布了《执行裁定书》,宣布对解除镇江市京口区桃花山庄18幢4楼302室的解封。院方表示,待镇江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更正登记后,再查封奚先生名下位于镇江市京口区桃花山庄18幢4楼402室的房产。随后,张女士给记者发来微信:“非常感谢!在紫牛新闻记者的努力下,我的事情解决了,9日下午法院通知我们去办理变更手续了。”

来源: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万凌云 姜天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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