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晚,安徽淮北市某步行街发生一起彩票纠纷事件。
当晚,有网友发布视频称,在安徽淮北市相山区惠苑路南街和相山路交会处,一名顾客在街头彩票摊上买彩票中了大奖,但老板却不愿意认账。网友在视频中配文:顾客刮彩票中了100万,因为没付彩票钱,老板不认账。
7日上午,有目击者告诉记者,当时老板可能是要求顾客把摊位上的彩票都买下,再把中奖彩票交给顾客,双方因此产生纠纷。
7月7日,淮北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发布情况通报称,目前涉事双方已达成一致意见,中奖彩民已顺利兑奖。


律师说法:
彩票虽未付款,奖金仍应归属顾客
彩票代销者和顾客之间达成买卖合意后交付彩票,该彩票应当归属顾客,顾客刮开彩票中奖即拥有奖金所有权。
顾客未付款,彩票代销者可以主张支付欠款,但不影响彩票奖金的所有权。如果顾客刮开彩票未获奖,也不能免除付款义务。
彩票摊主的行为涉嫌违法
《彩票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彩票代销者不得以赊销或者信用方式销售彩票。该事件中,彩票代销者未收款先交付彩票行为,违反了该条例。依据该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由主管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彩票代销者如果受到处罚的,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有权解除彩票代销合同。不过,尽管有此违规行为,彩票代销者和顾客双方之间买卖合同仍然有效。
《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彩票代销者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违背彩票中奖者本人意愿,以任何理由和方式要求彩票中奖者捐赠中奖奖金。如果彩票代销者要求彩票中奖者购买其剩余彩票,增加彩票购买者义务,属于违约行为,彩票购买者有权予以拒绝。
律师提醒
彩票“先刮奖后付款”的交易模式极易引发纠纷,购买者可能因为没获奖而拒绝付款,代销者可能因为没收到款而拒绝兑奖。鉴于《彩票管理条例》有明确限制赊销方式,主管部门应当严格执法,对代销者提前进行教育培训,对明知故犯的代销者依法处罚,促进规范销售。
江苏新闻广播《高爽说法》节目特邀嘉宾:江苏致邦(自贸区南京片区)律师事务所 夏磊律师
来源:荔枝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