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广西防城港市官方发布关于“女司机亮证逼迫让路事件”的调查情况通报称,“亮证女司机”为非公职人员,所亮证件系其丈夫持有。
通报显示,2025年7月22日17时30分许,李某某驾驶白色哈弗SUV,经过防城港市防城区江山镇某一狭窄村道时,与驾驶黑色奔驰SUV的侯某某因会车问题发生争议。在李某某拒绝要求其退行的不合理让道要求后,侯某某从车上拿出一本印有“行政执法”字样的证件,向李某某亮证,并有随车人员说出李某某的姓氏和住址。事后,李某某曾向有关单位反映问题但未获满意答复,于7月31日将其行车记录仪上的视频上传互联网。
经调查组询问核实,奔驰车女司机侯某某,系钦州市某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民营企业)员工,非公职人员。事发时,侯某某车上两名搭乘人员分别为其父亲侯某海及其年幼妹妹。经对侯某某及其丈夫黎某(防城港市上思县某镇消防救援站二级消防士)询问核实,视频中侯某某所亮证件系黎某放在车上的个人持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亮证是为了吓唬李某某,以达到让其退让目的。侯某某上述行为在网上曝光后产生不良社会影响,公安机关正依法调查处理。黎某当时虽未在场,但违反证件管理相关规定,未妥善保管应由其本人保管的行政执法证件,而是将证件随意放在其妻私家车上,导致该证件被非法使用,造成严重不良后果,涉嫌违反工作纪律,防城港市消防救援支队已对其立案调查。
通报显示,经调查组询问核实,李某某系南宁市某托育机构个体经营者,常年在南宁工作。关于李某某和网民质疑公民个人信息被泄露问题,后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侯某某及其父亲均无“警务通”和其他政法部门所用的查询公民信息工具,不存在现场查询公民个人信息行为。另据公安系统内部排查,2025年7月以来无任何查询李某某及其父母信息的记录,没有发生通过公安内部查询系统泄露个人信息的情况。
关于白色车主李某某“个人信息被泄露”情况,通报称,事发时,侯某某车上两名搭乘人员分别为其父亲侯某海及其年幼妹妹。侯某海家与李某某父母家相距约800米,双方为未出五服的邻村表亲。侯某某与李某某互不相识,但侯某海认识李某某及其父母。两人因会车发生口角时,侯某海下车交涉认出了李某某,并在现场告知侯某某有关李某某家庭地址等个人信息。
关于派出所民警上门要求李某某删除视频和进行道歉的情况,根据通报,江山边境派出所民辅警出警中全程开启执法记录仪录音录像,未发现违法违规和程序失当行为,但在与李某某通话沟通时表述不够规范严谨,防城港市公安局边境管理支队已对其严肃批评教育。
通报显示,防城港市委市政府调查组表示,这件事情源于一起偶然的交通争议,本来只是普通的民间纠纷,但因处置不够妥当,造成不良影响和社会误解。这反映出对干部管理不够严格规范,对群众意见和网民关切回应不够及时主动,对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不够精准有力。防城港市将深刻汲取教训,认真全面整改,对违纪违法和失职失责人员,将实事求是、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及时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