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遭殴打后获赔300万元被控敲诈 检方以抗诉不当为由撤诉
2025-09-17 10:10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徐韶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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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一村民投诉企业污染问题遭该企业保安殴打后获赔300万元,一年后却被控敲诈勒索,重审一审改判无罪,本案此前引发网友极大关注。该案重审的二审原定于9月17日在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9月16日,记者从当事人王先生家属及其辩护律师王艳涛处获悉,他们已从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获取到该案的刑事裁定书,其中披露了检方撤回抗诉的原因。

他们向记者提供的刑事裁定书显示,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审理淄川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王长征、王策犯寻衅滋事罪一案,于2025年4月18日判处被告人王长征、王策无罪。宣判后,抗诉机关即原公诉机关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本院审理过程中,淄博市人民检察院认为抗诉不当,向本院撤回抗诉。

法院认为,淄博市人民检察院撤回抗诉的要求,符合法律规定。准许淄博市人民检察院撤回抗诉。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至此该案终于尘埃落定,记者采访了该案从一审接受委托至今的两位辩护律师。上海锦天城(济南)律师事务所任光煜律师表示,这是他们和当事人共同努力的结果。上海锦天城(济南)律师事务所刘炜祺律师告诉记者,检方在开庭前后都会存在撤回抗诉的情况,“无论如何,检方这次撤回抗诉证明两名被告人是无罪的状态。”

据此前报道,2021年6月,山东淄博的王先生被山东重山集团保安殴打,造成全身多处损伤,多根肋骨骨折。在当地镇政府领导牵头下,重山集团向王先生赔偿300万元。但在事情过去近一年后,王先生父子却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刑拘,后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被检方批捕并提起公诉,该案材料显示,王先生此前曾多次举报重山集团,而此案的被害方也正是重山集团。

淄川区人民法院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将王先生父子二人判刑。两人不服提出上诉,淄博中院认为该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法院再审判王先生父子二人无罪。但重山集团向检方申请抗诉,今年4月底,淄川区人民检察院正式向法院提出抗诉。

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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