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提分手遭前男友杀害案”一审开庭
2025-11-04 17:41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徐绍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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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日,备受关注的“女护士被前男友杀害案”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经过近5小时的庭审,昨天下午记者在法院现场从参与旁听的知情人士处获悉,当天法庭辩论的焦点是被告人师某某是否构成自首,法院将择日宣判。

直到发现伤痕,家人才知道她有这么个男友

被害人董某某的姐姐董女士介绍,妹妹是家中唯一上过大学的孩子,生前就职于陕西省一家知名的大医院,遇害时年仅31岁。董父和董女士均表示,去年3月以前他们一家人都不知道师某某的存在,直到去年3月的一天在家中看到董某某脖子和手腕上的伤痕。董某某才告诉家人师某某殴打她,差点把她掐死。

董女士告诉记者,一家人因为此事才知道董某某有过这样一位男朋友,“他(师某某)是给人开车的,而且已经有两个孩子,认识我妹妹的时候还没有离婚。”

11月3日上午,该案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知情人透露,在法庭调查阶段,面对公诉人的询问,被告人师某某称,他于2016年与被害人董某某相识,2019年董某某在明知他有家庭的情况下与他相恋,半年后他与前妻离婚,当时董某某的父亲就反对两人的恋情。

师某某称,他与董某某在一起五年,曾因异性给董某某发信息多次对其进行殴打。他还表示“她没什么问题,是自己小心眼”。

是不是预谋杀人?算不算自首?

知情人表示,师某某当庭承认案发前他在董某某公寓的地下车库长时间蹲守。董某某跟他上车后,他想与董某某亲热被拒绝,董某某说父母逼她分手。师某某称当时他听后咽不下这口气,顺手就抽出刀捅了董某某。

知情人士透露,该案庭审辩论焦点为被告人师某某是否有自首情节。

辩护人的观点是,被告人没有预谋杀人,具有自首情节。对此,公诉人表示在案证据不足以认定被告人师某某有预谋,认为被告人师某某有自首情节。师某某也称自己并没有事先预谋杀人。代理人则认为,从带上车的刀、夏天在车上准备棉被等细节表明师某某作案前有预谋,且最近派出所距离案发地地图显示仅需5分钟车程,但他却在案发后一小时左右才报案等细节显示,其行为不足以认定为自首,应该判处死刑。

上述知情人士告诉记者,在最后陈述阶段,被告人师某某称都是他的错,自己对不起被害人董某某,希望董某某家属保重身体,自己愿意接受任何处罚。董父在走出法院后告诉记者,他当庭撤销了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只求重判凶手。

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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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