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卡纠纷背后,商家的举证责任
2026-03-19 11:08  来源:江苏法治报  作者:翟敏  
1

预付卡消费已成为日常生活中常见的消费方式,从餐饮、健身到美容美发等领域,消费者通过预付充值享受优惠便利。然而,近年来预付卡消费引发的纠纷频发,部分商家存在卷款“跑路”、虚假宣传、“霸王条款”等问题,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

泰州法院结合审理的预付卡消费案件,提醒消费者预付卡消费有风险,办卡充值需理性。了解风险、掌握防范技巧、依法维护权益,是每位消费者应有的意识和行动。

2022年5月,李某在某健身公司办理“3年送3个月”健身卡,支付会费3980元,另与该健身公司签订私人教练协议书,并支付50节课费用1.35万元。2023年5月,李某去世。后李某父母要求某健身公司退还剩余未使用的会费,以及扣除一节私教课后的私教费,合计15883元。该健身公司仅同意退还9000元,双方就退款金额无法达成一致,协商未果后,李某父母诉至法院。

健身公司要求李某父母提供李某消费记录凭证,否则不同意按照其主张金额退款。法院告知健身公司,如其主张李某存在更多消费记录,其亦有责任举证。后在法院的主持和释法明理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该健身公司同意退还李某父母1.25万元,如未按期履行,还需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经营者控制合同文本或者记录消费内容、消费次数、消费金额、预付款余额的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交,消费者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经营者的,法院可以根据消费者的主张认定争议事实。法官建议,预付式经营者应恪守诚信经营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妥善保管消费记录、预付款余额等经营资料,主动配合消费者及家属的查询核实需求,为消费者提供良好服务。


标签:
责编:高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