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国家大力倡导科学减重、健康生活。然而,不法分子却借机以“天然排毒”“躺着也能瘦”为噱头,在“酵素梅”中非法添加国家明令禁用的有毒化学物质,通过电商平台向全国兜售,严重侵害消费者健康权益。
2025年12月,经江阴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何某佳、何某康等5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十年九个月至五年不等,并处罚金800万元至60万元不等;同时判令支付销售价款三倍的惩罚性赔偿金1212万余元至85万余元不等。后何某佳提出上诉,无锡市中级法院于今年1月12日立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期间,何某佳自愿申请撤回上诉,合议庭经阅卷认为事实清楚,日前裁定准许其撤回上诉。
一吃就泻的网红“瘦身梅”
“本以为是健康零食,没想到是‘泻药’。”2023年10月,江阴市民罗女士在某电商平台购买了一款宣称“排出宿便、轻松瘦身”的“酵素梅”。打开包装,青梅表面裹着一层刺鼻的白色粉末。按说明服用两粒后,她半小时内便腹痛如绞,当日腹泻三次,身体虚弱不堪。间隔数日再试,症状再次重现。
无独有偶,江阴市民成女士也遭遇了同样的噩梦。同年12月,她购买同款产品,期待“瘦成闪电”,结果服用后持续腹泻,严重时甚至便血、脱水。
2024年2月至3月,江阴市市场监管局陆续接到多起类似投诉,均指向同一类产品。经初步检测,涉事“酵素梅”中检出酚酞——国家已禁止用于食品的泻药。因其长期使用可致电解质紊乱、肝肾损伤,甚至存在致癌风险,市场监管总局于2023年10月发布《关于打击食品中非法添加酚汀(酚丁)、酚酞及其酯类衍生物违法行为的通知》,明确将酚酞类物质认定为有毒有害物质。
鉴于涉案产品销量巨大、网络分销广泛、受害者遍布全国,江阴市市场监管局迅速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江阴市公安局成立专案组,于2024年4月在河南夏邑、江苏沛县等地同步收网,一举捣毁生产窝点,抓获犯罪嫌疑人11名,现场查获有毒“酵素梅”10余吨、化学原料1.5公斤。
黑作坊伪装正规企业
经查,2023年2月,闫某、何某佳、何某康三人瞄准女性群体对“无副作用减肥食品”的需求,共同出资18万元,在河南夏邑注册“果味源商贸有限公司”,租用厂房、申领食品生产许可证,伪装成正规企业。
初期,为达到瘦身效果,他们直接在包裹青梅的葡萄糖中添加促排泄药物——酚酞。但深知酚酞已被禁用,一旦被查获便涉嫌犯罪,他们转而寻求更隐蔽的“替代品”——酚丁衍生物。这种衍生物与酚酞功效相似,过量、长期摄入可致肠道功能紊乱、水电解质失衡、肝肾损伤。自作聪明的闫某等人认为,酚丁衍生物化学结构式种类繁多,禁用名录不可能全部列明,可借此“打擦边球”。
后来,何某佳通过高某购入数公斤含“致泻成分”的“特效酵素粉”,混入葡萄糖后裹覆青梅。“我们自己试吃后马上腹泻,也交代包装工人不能吃、不能碰。”何某佳供述,“我向高某要过质检报告,但他一直拖着不给,我就知道里面肯定加了违禁物,不然效果不可能这么好。”
尽管已察觉异常,但在巨额利润驱动下,何某康等人仍继续生产销售。后因内部分歧,何某佳另起炉灶生产同款“酵素梅”,由沛县的汪某、郭某夫妇分销。截至2024年4月,上述人员通过20余家网店将产品销往全国,累计营业额达900余万元。
“科技与狠活”难逃法眼
鉴于该案涉案金额大、人员多、案情复杂,经公安机关商请,江阴市检察院依法提前介入。
到案后,部分嫌疑人辩称“酵素本就有通便作用,我们没加违禁物”。但消费者普遍出现的剧烈腹痛、频繁腹泻甚至便血等急性不良反应,远超正常食品或天然酵素的生理反应,这引起检察机关高度警觉。
为查明真相、夯实证据,检察机关与公安、市场监管部门会商研判,决定对涉案产品启动更高精度的分子结构检测。委托上海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鉴定后,结果显示:涉案产品不仅含有已被禁用的酚酞,还检出4-氯酚丁、双丙酚丁等新型化合物。
新的问题接踵而至:4-氯酚丁、双丙酚丁未列入禁用名录,能否认定为“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为此,办案团队邀请江南大学食品科学专家从化学结构进行论证。经比对,这些新型化合物系酚汀(酚丁)的酯类衍生物,核心母体结构与酚酞高度相似,具有相同或更强的泻下毒性。检察机关据此依法认定,其属于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所指的“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为案件定性奠定关键基础。
审查起诉阶段,针对被告人提出的“存在刷单”辩解,江阴市检察院食药环专业化办案团队牵头召开多轮会商,全面调取平台电子数据、物流记录及资金流水,对有证据支持的刷单、退货金额予以扣除,最终准确认定犯罪金额为900余万元,确保罚当其罪。
与此同时,检察机关启动“刑事+公益诉讼”一体化办案模式。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请判令被告承担三倍惩罚性赔偿,用于弥补公共利益损害,获法院全部支持。该案成为江阴市首例对新型食品添加物犯罪提起惩罚性赔偿的典型案例。
“本案暴露出不法分子利用社会热点,以伪科学包装有毒产品,严重侵害消费者健康权益。”承办检察官表示,“消费者应警惕‘速效减肥’陷阱,选择正规渠道、科学方法管理体重。检察机关将持续以‘零容忍’态度打击食药领域犯罪,斩断伸向‘舌尖安全’的黑手,筑牢食品安全防线,守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