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充值卡后商家涨价 消费者要求退款获支持
2026-04-09 11:01  来源:扬子晚报  作者:记者 任国勇,通讯员 许廷廷 康嘉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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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女士办了一张美容充值卡,在使用时店方却要求用现金支付或者使用卡内余额就加收30%的手工费,李女士将该美容工作室告上法庭。

李女士在某美容工作室办理了一张价值3260元的美容充值卡,用了几次后因个人体验不适,协商将剩余次数转换为单价298元的“康复修复补水”新项目,随后消费了4次。临近春节时,李女士预约服务却被告知“节前所有项目涨价”,如用卡内余额支付需额外加收30%“手工费”,否则只能现金结算。沟通无果后,李女士诉至法院,要求退还卡内剩余金额。

昆山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以“年底涨价”为由强制要求现金支付或附加费用才可使用预充值金额,系不正当地限制消费者权利,构成根本违约。原告因此要求终止合同并退还预付款,于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关于应退金额,法院认为,商家在预付卡推销中提供优惠以吸引顾客,消费者选择预付式消费的目的亦在于锁定优惠,应依据双方最初达成合意的折扣单价进行结算,保护消费者基于预付所享有的价格优惠。最终,法院判被告退还1639元。

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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