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3年9月22日性侵事件发生至今,2年7个月的时间里,全国首例性侵被认定工伤案的当事人崔丽丽历经了刑事诉讼、工伤认定到劳动维权。4月23日,她的工伤待遇案一审在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根据法院传票,该案案由为劳动争议。
当天傍晚6时左右庭审结束,崔丽丽一脸疲态地从法庭缓缓走出,她告诉记者,此次庭审法院将择期宣判。
前情回顾:
遭受性侵与申请工伤认定
2023年9月,当时身为公司销售总监的崔丽丽到杭州出差,其间参加商务宴请后醉酒,遭到公司总经理王某的性侵。在经历一段时间的断片、应激和自我怀疑后,崔丽丽于当年10月前往事发酒店调取监控,与酒店值班人员沟通取证,识破了王某对她可能实施的性侵行为并报警。2024年4月,法庭判决王某犯强奸罪,服刑四年,并赔偿崔丽丽3000元。
被侵害后,崔丽丽患上了严重的创伤后应激障碍,无法继续正常上班。案发当年4月18日,崔丽丽被公司以“未遵守请假制度、无故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当天下午,她决定前往津南区人社局,就其因遭受领导性侵而患上创伤后应激障碍申请工伤认定。
2024年12月,天津市津南区人社局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崔丽丽在出差期间遭受领导性侵所致创伤后应激障碍系工伤。公司方不服该认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7月,津南区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公司诉求,8月判决生效。
自此,该案被称为全国首例“职场性侵获工伤认定案”。
第一次开庭因伤残鉴定未出结果而中止审理
在崔丽丽成功认定工伤后,公司方面未能补偿她认为应有的薪资待遇,崔丽丽决定继续较真下去。
2025年3月,天津市津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公司支付她停工留薪期等各项工资待遇约113万元。崔丽丽告诉记者,为防止公司方上诉,所以对该裁决提出了策略性上诉,但在她上诉三天后,崔丽丽就收到了法院的通知,公司方也就该裁决提出了上诉。“所以这场关于我的工伤待遇案,我和公司方互为原被告。”
崔丽丽第一次开庭前向记者提供的诉状显示,其诉讼请求为,要求被告前公司支付停工留薪期内工资,及此前未发放的加班费、带薪年休假、未休假工资等近150万元,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此外,崔丽丽还追加诉讼请求判令前公司支付2025年2月至9月的停工留薪期工资约50万元。
2025年9月23日开庭当天,他们准备了200多页的证据,“对方也提供了一些我们没有见过的证据,比如我在工伤期间休假的规章制度,但法官在庭上要求被告方提交之前的休假制度。第一次庭审主要的争议在于停工留薪的金额和休假制度。”
崔丽丽告诉记者,当时由于工伤劳动能力伤残鉴定结果未出,导致案件中止审理。
去年12月,天津市津南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指出崔丽丽因2023年9月23日创伤性事件致创伤后应激障碍(PTSD),鉴定结论为“伤残十级”。
生活被颠覆:不愿出门不愿社交,还遭受网暴
4月22日,在本次开庭的前一晚,崔丽丽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自己的生活很大程度上被那次性侵事件摧毁,需要一点点重建。“事发之后有将近一年的时间,我都是在回避这个事情,不跟任何人讲,我去医院拿药,也不跟人家说我发生了什么,我就说我睡不着觉,我对生活没有任何希望。”
如今,她依然有较严重的躯体化症状。“大家在社交媒体上看到我的视频,有时可能录了不下十遍,因为要剪掉一些打嗝、眼睛干涩等躯体化反应。有时候心脏抽搐、刺痛,根本录不下去。”
在努力重建生活的过程中,崔丽丽坦言,“最难的就是恢复社交,我除了维权、发声、治病以及和家人在一起以外,没有任何社交。”她的丈夫也提到,“对外人的信任重建是崔丽丽当前遇到的难题”,崔丽丽原来是一个活泼开朗的人,“但现在不愿意出门,不愿意社交,这是最明显的变化。”
崔丽丽坦言,“我辛辛苦苦打拼了17年,不甘心职业生涯就这样被摧毁。每天晚上睡不着的时候,我都会问问自己这个事情到底能给我带来什么?创伤已经发生了,能不能在创伤中成长历练自己?”
去年一审第一次开庭时,崔丽丽曾穿上自己被性侵时的衣服参与庭审,“2年前的今天它见证了我的耻辱,后来它变成了我的战袍。”崔丽丽告诉记者,当时的一次开庭引发了广泛关注,但也引来了大规模的网暴,“有人专门写文章,有人专门二创成短视频、疯狂传播。还有在评论区高度统一的水军,我们怀疑(网暴者)系统化、分工明确,让我感受到个人力量的渺小。”
崔丽丽一度想要放弃维权,在后续等待伤残鉴定结论的那段时间里,她基本上是处于自闭的状态,不敢看网络,也不敢出门,每天都在痛苦当中度过,也不想去看心理医生,直到后来被丈夫的话点醒,“他说‘你如果就这样放弃自己,你可能永远对不起那些帮助过你的人,为你伸张正义的人’。”
对于网友指责她持续维权发声是为了直播带货,崔丽丽表示,她本身就是销售出身,在性侵事件发生后,她看到直播带货的画面就会应激,“当时我发誓这辈子再也不做销售工作,但现在我不会这样想了,将来无论我带不带货都是我的权利。”
崔丽丽的丈夫也告诉记者,目前他们已经向法院提交刑事自诉,法院正在立案审查当中,“如果可以,我们将会追究网暴者诽谤罪。”
现在,崔丽丽对待性侵的态度也从一开始“觉得很丢脸、痛苦”的回避,变成了“宁可痛苦,不要麻木”的坚持。“看到有类似经历的姐妹也能成功地去认定精神工伤,我觉得我前面所有的努力、所有的煎熬都没有白费。”
据悉,在崔丽丽事件后,有类似遭遇的杭州女孩刘慧(化名)于2025年2月参考崔丽丽案件申请了工伤认定,同年9月杭州市滨江区人社局认定其精神损伤为工伤。
索赔250余万元,将择期宣判
昨天,崔丽丽工伤待遇案一审再次开庭。崔丽丽表示,此次开庭她仍拒绝调解,提出的13项诉请共计索赔250余万元。这次她整理了将近400页的证据,比上一次开庭又多出近200页,“其中大部分都是工伤治疗的病历以及治疗发票,还有10级伤残鉴定结论书。”
昨晚6点左右,经过近4小时的庭审,崔丽丽走出法庭后坦言自己“是比较乐观的”。由于案件为不公开审理,对于庭审细节她不便多谈,她表示,“我们的诉请、质证意见,还有证据都向法院作了陈述,法院会择期宣判。”
她告诉记者,公司方派代表出席了庭审,但并未提供新的证据。崔丽丽在这次庭审中,相比前几次强烈的躯体化症状,表现得更加理智和坚定。“我把我们作为劳动者应该向公司主张的权益都进行了充分表达。我相信司法,相信法院会作出公正的判决。”
崔丽丽的代理律师周兆成表示,关于250余万元的索赔,绝非漫天要价,每一项主张都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其中包含了24个月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加班费、未休年假工资,以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后续治疗费用等,均是法律明确赋予工伤职工与劳动者的法定权益。
周兆成认为,这起案件的意义,在于它重新划定了企业责任与劳动者保护的边界。它明确了企业对员工的人身安全保障义务,覆盖了因公出差、商务宴请等职场延伸场景,倒逼企业必须扛起职场反性侵、反骚扰的主体责任。更重要的是,它给所有遭遇职场侵害的劳动者,点亮了维权的灯塔,证明了法律永远是劳动者最坚实的后盾。
扬子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