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南”“上风上水”“新中式水景艺术园林”……这是位于吉林省四平市伊通满族自治县(以下简称伊通县)的长庚生态园,对外公开销售墓地的营销卖点。
长庚生态园宣称占地2300亩,记者实地走访调查发现,这里不仅涉嫌违规大面积建设超标豪华墓地,还涉嫌占用部分耕地和林地建墓地。
35座建而不售的“祠堂墓”
长庚生态园接待人员告诉总台记者,公墓有如意苑、吉祥苑、揽胜苑、泰和苑、锦绣苑5处墓区在售,价格在2万多元到10万元不等,其中,锦绣苑是今年新开的园区。
在锦绣苑北侧,总台记者看到这里并排建有35座独门中式“住宅式”墓地,每座墓地门前一对抱鼓石,复古铜色的中式大门上是一对金色的兽头门环。工作人员介绍,这是地上地下两层墓地,每座售价约200万元,目前处于停售状态。
4月23日,在35座“住宅式”墓地的南侧,有工人正在施工开挖新的墓穴。工人们说,他们是附近永久村的村民,这些“住宅式”墓地当地叫“祠堂墓”。现场工人说:“祠堂墓地上地下一样大,是2021年建的,内部不是都一样大。”记者进入一座未锁门且未装修的“祠堂墓”,用卷尺测量了套内面积,墓穴为上下两层,长约4.25米,宽约3.66米,深约4.5米,两层墓穴总面积超30平方米。
锦绣苑的西北侧部分区域也已建成墓穴,工作人员透露,锦绣苑此前的售卖计划是私人定制,按平方米出售。目前,该区域的墓地已改为按墓穴墓碑整体售卖,每座9.98万元。
近年来,民政部多次发文严禁超标准建墓立碑。根据《吉林省殡葬管理办法》第十条明确要求,埋葬骨灰的单人墓穴或双人合葬墓穴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平方米;埋葬遗体的单人墓穴占地面积不得超过4平方米;双人不得超过6平方米。
村民的承包田变墓地
《公墓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建立公墓应当选用荒山瘠地,不得占用耕地。但村民们反映,长庚生态园已建成墓穴的区域,有他们的耕地和林地。
伊通县景台镇永久村村民告诉总台记者,长庚生态园占地主要涉及永久村二组、三组、四组的农村集体土地。三组村民杨柳庆(化名)说,长庚生态园占了他家2亩多耕地,此前种的是玉米。村民许福全(化名)家也有耕地成了墓地。记者查看了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该证颁发于2018年9月1日,其家庭承包的4块耕地全部为基本农田。
有3位村民拿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总台记者一起来到长庚生态园已经建成墓地的区域。他们均表示,这里此前为自家耕地,经营权证上显示为基本农田。
据中国科学院卫星遥感影像数据分析,长庚生态陵园目前占地面积(已开发的)为797000平方米,约合1195.5亩。从2019年生态陵园开始陆续修建,一直持续至今,其中动工与建设变化最大的为2021年。当前生态陵园的公墓面积约22192.91平方米,合33.29亩,集中分布在园区的北侧。
长庚生态园的工作人员告诉总台记者,锦绣苑西侧未开发的区域也是生态陵园的,还有很大的墓地开发空间。
公开资料显示,长庚生态陵园的经营主体为吉林长庚生态园有限公司。据天眼查显示,2019年至今,该项目共有伊通县自然资源局的9条供地公示信息,土地用途为殡葬用地的有2.172公顷,约32亩,其余主要为“其他商服用地”,共计511.5亩。
伊通县自然资源局回复称,该区域此前土地性质是耕地。相关负责人介绍,该片区已审批面积共计34.1公顷,项目的名头叫长庚生态陵园,划定有明确的土地出让范围,其中规划用于农业生产的部分,无需办理土地出让手续。一位知情人士透露,早在2024年,长庚生态园就已被列为重点整治对象。记者查询发现,该项目有3条行政处罚,涉及违法使用林地、非法占地等,共计处罚约17万元。
目前,吉林省相关部门已派出工作组赶赴当地进行核查督办。长庚生态园项目此前由于存在违法违规问题,已被要求进行整改,涉及到失职渎职的相关公职人员已被问责。目前项目的整改正在进行中。
央视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