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山东泰安市泰山区天宝镇发生一起惨剧,一老人途经某养殖户在基本农田范围内搭建的沼气池时,踩上了盖在沼气池上的预制板,预制板突发断裂,致老人被挤压身亡。事后,有关部门认定此事为意外,但受害人家属武先生认为,该构筑物不仅占用公共通行道路,周边也未设置任何安全警示标识,池体表面仅铺设一层单薄预制板遮盖,存在安全隐患。目前他已聘请代理律师,希望能讨个公道。
家属认为违规沼气池存在安全隐患
武先生告诉记者,自己在北京工作,得知噩耗后赶回村里处理父亲后事,父亲的遗体5月4日凌晨运到殡仪馆,一直在那里放着。他介绍,他家和涉事养殖户武某是同村的,两家的地也毗邻,但在案发后双方几乎没有沟通。武先生表示:“在镇综合治理办公室出面斡旋后,对方来过一次但什么都没说。后来我被告知调解方案,对方拿出5万元精神抚慰金,我不同意。当地派出所认定为‘意外’,我对此也并不认可。事发现场至今只加了一条绳子简单围着。寒心之下,我决定打官司维权。”
武先生介绍,案发地位于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天宝镇天宝一中西侧基本农田,村民俗称“二号路”。
武先生认为,涉事沼气池占用了通行的道路,存在安全隐患。而盖在沼气池上的水泥预制板非常薄,里面没有钢筋,周围也没有任何警示和围栏。武先生提供的照片显示,发生坠亡的沼气池是三口池子里最西边的一口。养殖场院子总体尺寸约58米×18.3米,三口沼气池位于院子外面,单口池子大小为3米×2.5米,深2.7米。覆盖的水泥预制板尺寸为1.5米×0.35米×0.55米,板子上有四个孔,每个孔直径0.025米。“事发时我父亲正在浇地,由于要铺设浇水管道,需要从盖在沼气池上的预制板上走。他身体健康,常年在外务工,身材瘦削,体重只有110斤左右。”武先生说。
镇里工作人员称养殖户“经营合规”
武先生告诉记者,该沼气池已投入使用约两年,他认为养殖户多年占用基本农田经营,属地县、镇两级长期监管缺位,隐患未被及时排查整改。事故发生多日后,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将此事定性为意外。此外,该涉事养殖场已经在村里经营了七八年,根据工商注册信息,注册时间却为2026年4月20日,经营与审批时间存在明显矛盾。
目前,武先生已经找了代理律师。他说,“我们接受调解,只是不接受那个五万元抚慰金及漠视的态度。”
记者想就违规等说法求证涉事养殖户武某,但多次拨打其电话均被挂断,对方后续也没有进行回复。负责调解的镇综合治理办公室陈主任告诉记者,目前事件还在进一步调解中,赔偿问题仍是双方争议的焦点。目前双方都请了律师,如果调解不成,就只能走法律程序。对于武先生提到的违规经营,他表示,养殖户武某经营合规,但他也称自己并没有看过其相应手续。
代理律师:日常监管存在疏漏
受害人家属代理律师、北京安剑律师事务所周兆成律师告诉记者,这起悲剧的发生,绝非单一意外因素导致,而是违法建设、安全防护缺位、日常监管不到位三重因素叠加造成的不幸结果。“该违规沼气池投入使用竟然长达两年之久,遗憾的是,相关监管部门却未能及时排查、制止并整改,的确令人遗憾。对于这一持续存在的安全隐患,日常监管存在明显疏漏,未能形成全链条的安全管理闭环。”
周兆成说,“作为本案的代理律师,下一步我们将通过刑事追责、民事索赔、行政追责三位一体的方式,为当事人家属全面维权。我们不仅要依法让违法经营者承担起应有的法律责任,更希望借此推动相关监管部门正视监管环节的不足,补齐安全管理的短板,从源头杜绝同类安全隐患再次发生,用法律为群众筑牢出行的安全底线。”
扬子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