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年收到压岁钱,初二学生罗某就兴冲冲跑进宠物店,用2000元“巨款”买下一只宠物猫。家长发现后气愤地要求商家退款。那么,这笔钱,到底能不能退?近日,靖江市法院审理此案,认定买卖合同不发生法律效力,商家应当返还相应款项。
2025年春节刚过,罗某揣着长辈给的压岁钱,独自走进一家宠物店,当场掏出2000元,买下了一只宠物猫。回到家,母亲发现后当即表示不同意,带着猫返回宠物店,要求商家退款,但遭拒绝。协商无果后,母亲诉至法院。
未成年人用压岁钱购买高价商品,这笔交易是否有效?靖江法院审理认为,长辈给孩子的压岁钱,在法律上属于赠与行为。压岁钱一旦交付,所有权就转移给了孩子。但这并不意味着孩子可以随意支配。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该案中,罗某才14周岁,还在上学,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用2000元购买宠物猫的行为,超出其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日常生活、学习所需的合理范畴,与其年龄、智力水平不相适宜。因此,该买卖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需要经其法定代理人追认后方为有效。母亲作为罗某的法定代理人,事后明确表示不同意这笔交易,拒绝追认。因此,法院依法认定该买卖合同不发生法律效力,商家应当返还相应款项。
最终,经法官释法说理,双方同意扣减商家部分损失后返还余款,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