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受托经营民宿不幸触电身亡 民宿老板该担何责引争议
2026-07-31 10:16  来源:扬子晚报  作者:徐韶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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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2月,江先生因母亲癌症复发,想多挣点钱为母亲治病,便和妻子一起接手运营了三亚西岛一家民宿。但在半年后,他的母亲还是因病离世了。就在江先生准备回老家为母亲筹办葬礼的前一天,他清洗民宿泳池时,被电击身亡。江先生的妻子邹女士将此事发布在社交媒体上,引发网友关注。

近日,记者联系到邹女士,她认为事故原因主要在于泳池抽水泵以及民宿内插座未按要求安装漏电保护。7月30日,当地旅文局工作人员表示,此事正由多部门进行联合调查。

应邀经营民宿,在泳池被电身亡

邹女士告诉记者,事发前一年,他们夫妻俩一直在岛上从事海鲜生意,日子过得平平淡淡。“我刚来三亚的时候在岛上的民宿做过管家工作,当时的老板陶先生比较认可我的工作能力,我丈夫恰好以前也在丽江做过10年民宿生意,于是去年陶先生邀请我们夫妻俩去帮忙经营他的民宿,因为去年11月份我婆婆癌症复发,我们想多挣点钱就答应了,并拟定了一份协议。”

邹女士表示,事发于今年6月18日,“那天由于民宿的保洁休假回家了,我丈夫又要赶着飞回成都给婆婆办葬礼,就想着在回去之前清洗一下泳池。当天从早上用抽水泵开始抽水,一直抽到了下午。监控显示,下午在抽水泵仍在继续工作的时候,不知道什么原因,他下到了泳池里弯腰像是在扶什么东西,紧接着突然倒地。”

邹女士回忆,当天下午她和一位朋友一直找不到丈夫,“还是我从楼上往下张望的时候才发现他倒在了泳池里,当时水位没有没过他的嘴巴和鼻子。朋友跳下泳池时感觉到水里有电流,抽水泵倒在泳池里还在工作,我赶紧把抽水泵的电源断掉了。”

邹女士推测,丈夫很有可能是看到抽水泵倒在泳池里,想去扶起来的过程中因抽水泵漏电导致触电离世。医院出具的尸体解剖告知书显示,根据家属描述、监控录像情况,结合患者右下肢静止状态,推测患者为电击伤所致死亡,为明确死因,建议家属进行尸检。“后续我们会对丈夫的遗体进行尸检。”

责任归属各执一词,抽水泵来源成矛盾焦点

邹女士介绍,这家民宿其实就是一栋别墅,里面有6个房间,在事发之前已经由他们正常经营了半年时间,泳池一直是正常使用的。“事发后派出所民警告诉我,丈夫触电的源头来自抽水泵,但案发前半年,在使用的过程中抽水泵并没有出现漏电的情况。”

事发后邹女士和陶先生仅有过一次沟通,“对方建议我们打官司,他认为自己没有责任。目前当地已经成立调查组介入调查。”邹女士还表示,他们经营民宿这半年,分到的钱加在一起不到3万元。

邹女士告诉记者,当初协议约定,在他们经营之前民宿由陶先生整修好,“但其实他就是找了施工队简单刷漆、装修,并没有检查电路问题。抽水泵的电源是连接在民宿外墙的插座上的。相关规定要求营业场所的插座电源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他并没有安装。目前我们已经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立案。”

据邹女士提供的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通知书显示,开庭时间为8月11日下午4时30分,案由为确认劳动关系争议。

涉事抽水泵从哪来的?双方说法并不一致。邹女士称,涉事抽水泵好像是陶先生的妻子购买的二手设备。陶先生则向记者表示,涉事的抽水泵并非他们购买,而是由邹女士夫妻俩购买后由他进行报销,“至于在经营民宿前进行的整修,也是交由他们俩负责的,施工队也是他们找的,我只负责出钱,记录我都有留存。这件事我会交由法院去评判。”

对此,邹女士称,当时民宿中只有泳池循环泵、地漆等一小部分是其丈夫负责维修的。邹女士提供的民宿合作合同上也约定,民宿由陶先生装修整理好,交由江先生全权负责托管经营。

记者致电三亚市天涯区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此事他们需要遵守保密条例,不能随便对外透露,“除非是相关人员家属才可以(向其)适当进行解释。”三亚市天涯区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此事正由旅文、应急、市监等多个职能部门进行联合调查,“如有结果会发布官方通报。”

律师看法>>>

此事或难以认定工伤

江先生与陶先生的合作究竟能否认定为劳动关系进而申请工亡?该起事故的责任应如何划分?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刘凯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劳动合同法》以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认定劳动关系通常要看三个核心标准:一是用人单位依法设立;二是劳动者接受单位管理;三是劳动报酬属于工资性收入。而从目前公开的合同内容来看,本案与上述情形存在较大区别。从这份《民宿合作合同》来看,更符合合作经营、委托经营关系,而非劳动关系,因此是否适用劳动仲裁存疑,最终仍需结合实际管理方式、报酬形式等综合认定。

司法实践中,一般认为,利润分成并不等于劳动报酬。如果经营没有利润,乙方甚至可能拿不到任何收益,这与劳动关系中“劳动者提供劳动即依法享有工资报酬”的基本特征明显不同。因此,如果邹女士是以确认劳动关系或者工伤赔偿等劳动争议为由申请仲裁,存在被裁定不属于劳动争议的可能。当然,如果后续能够进一步证明,例如江先生实际上每天打卡考勤、接受老板统一管理、领取固定工资、以民宿员工身份开展工作等事实,那么仍然存在认定事实劳动关系的可能。

刘凯认为,目前来看,本案责任认定的关键,不是谁购买了抽水泵,而是谁依法承担安全保障义务,以及各方是否存在过错。后续重点需要查明以下几个问题:漏电源头究竟来自哪里?抽水泵本身是否存在漏电?插座是否存在漏电?是否依法安装了漏电保护器?接地系统是否符合安全规范?电气安装是否符合国家技术标准?这些问题通常需要结合应急管理部门调查、公安机关调查以及专业电气司法鉴定综合认定。在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之前,任何一方都不能“当然免责”。

双方签订的合同第一页有一句非常关键的约定:“民宿由甲方装修整理好,交由乙方全权负责托管经营。”这意味着,甲方至少负有交付符合安全使用条件经营场所的义务。如果后续调查发现,例如插座没有安装漏电保护装置、配电系统存在违法或缺陷、泳池供电系统存在安全隐患,或者整体电气设施本身存在重大安全问题,那么即便后来由乙方负责经营,甲方作为经营场所的提供者,也可能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另外,目前双方最大的争议,就是涉事抽水泵究竟是谁购买的。从法律角度来看,责任认定不能仅仅停留在“谁付款”这一点上。更需要查明的是,是谁决定使用该设备?是谁负责安装?是谁负责供电?是谁负责维护?又是谁允许设备长期投入经营使用?如果甲方明知乙方长期使用该设备,却未提出异议;或者该设备接入的是甲方提供的固定供电系统,那么责任仍然需要结合具体事实综合判断。因此,购买设备的人,并不当然等于最终承担侵权责任的人。

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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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贾晓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