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超过“龟速”车 就有自行车撞过来
2026-10-26 09:47  来源:扬子晚报  作者:郭一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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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方一车龟速行驶,后车司机心急之下选择超车,谁知窜出一自行车,骑车人顺势倒地,以手臂受伤为由要求赔偿,而车主往往选择私了。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某碰瓷团伙利用此术短短2天就骗得钱款42100元。

2025年1月上旬,李某伙同朱某、杨某、邹某、吕某等人(朱某、杨某、邹某、吕某均已被判处刑罚)共同商议实施“碰瓷”诈骗犯罪,并由朱某驾驶其提供的悬挂牌号为粤K(套牌)牌照白色小型汽车搭载李某、杨某、邹某、吕某,先后来到韶关市、揭阳市、汕头市等地以“碰瓷”方式实施诈骗。

朱某、杨某负责选择诈骗地点、对象、准备自行车等作案工具并垫付五人的食住费用,二人物色诈骗对象后故意驾驶汽车到被害人车辆前面缓慢行驶,迫使被害人车辆超车;待被害人超车时,邹某则骑自行车搭载吕某故意撞向被害人的车辆,吕某见势摔倒在地扮演手臂受伤的“伤者”(为实施诈骗于案发前故意弄伤),以此伪造交通事故;李某则扮演“和事佬”行走在“事故”发生地附近,以吕某手臂受伤为由向被害人提出私下解决;同时朱某、杨某通过接听电话的方式扮演吕某“家属”与被害人协商赔偿金。

从2025年1月7日到1月9日,李某伙同朱某、杨某、邹某、吕某共诈骗作案4起(其中1起未遂),骗取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42100元。其中一起“碰瓷”事件因被害人林某及时报警,未骗得财物。后吕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李某以及朱某、杨某、邹某逃离现场后陆续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最终,一审判决如下:李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责令李某与朱某、杨某、邹某、吕某等人共同退赔3名被害人经济损失。

交警部门提示,驾驶员遇此类事故应第一时间报警,千万别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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