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经开区一建筑垃圾处理公司被指偷排污水 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限期整改
2025-06-16 14:44  来源:交汇点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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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新华日报・交汇点问政热线(025-84730000)接到市民反映,称南京经济开发区一建筑垃圾处理公司在分拣、粉碎、运输作业时,存在污水乱排、粉尘外漏等环保问题,对周围环境造成不同程度污染,他质疑该企业存在违规生产、环保续不全问题。

市民投诉:垃圾处理公司私设软管外排污水?

投诉人朱先生告诉记者,位于南京经济开发区龙潭产业园内的南京盛利恒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利恒公司)主要从事建筑垃圾的处置、再生利用行业,涉及固体废物的处置以及建材行业建材销售,这家企业在相关手续并不完善的时候,已经在进行生产运营,而且各种环保措施很少,甚至通过软管将污水直排外排。

记者随后核实情况,在一个标有“盛利恒公司再生资源中转点”厂房入口,呈现在记者面前的是一个面积数千平方米的建筑垃圾分拣、粉碎和打包作业场所,大量建筑垃圾堆积其中,现场还有传送设备、粉碎机、鼓风机。场内一名自称是公司股东的男子告诉记者,他们主要工作是把建筑垃圾中的塑料袋、编织袋分拣出来压缩打包,余下的通过传送带送进粉碎机,粉碎后的产品作为建筑材料对外销售。粉碎过程会产生大量粉尘,为此作业场内专门配备了鼓风机及喷淋控尘设备。为了证实控尘设备运转正常,该男子还现场开启了喷淋设备。

现场产生的污水如何处理呢?记者看到厂房的一角有一个废水收集池,污水顺着墙角水沟汇集到池内,池内有一个直径7、8厘米长的软管,透过铁栅栏朝向厂外,管口下面有明显污水外排痕迹。企业是否取得了排污等相关环保手续?该男子称“正在办理”。

据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条规定: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

记者通过查询发现,盛利恒公司成立于2023年9月12日,法定代表人为周某,其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报废机动车拆解;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建设工程施工;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

监管部门回复:责令限期整改

那么该企业环保手续是否完备?企业场内吸附、防渗漏等环保措施是否齐备?固废堆放是否合理?是否存在私设软管将污水直排厂外问题?对此,记者采访南京市栖霞生态环境局,该局执法人员现场调查后给出了回复。

盛利恒公司位于栖霞区三江口工业园区,主要从事建筑装潢垃圾分拣、打包、转运业务。2024年7月,盛利恒公司租用南京富布斯建材有限公司部分厂房,用于开展建筑装潢垃圾相关业务,同年11月投产运营。

问题一:环保手续未完善,目前已生产运营?

经核实,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建筑垃圾分拣、打包项目不属于需办理环评审批的类别,无需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问题二:现场内基本没有吸附等环保措施,固废堆放不合理,达不到防渗的条件,现场喷淋未使用?

经核实,盛利恒公司待分拣的建筑装潢垃圾堆放于封闭厂房内,地面已硬化处理,在分拣、打包、转运过程中主要污染物为粉尘,无其他废气和生产废水产生,现场配备2台移动雾炮机和喷淋抑尘系统,在建筑垃圾分拣、打包、转运过程中进行降尘处理。

现场检查时企业未生产,喷淋和雾炮可以正常使用。要求企业在作业期间按操作流程运行雾炮机及喷淋系统,严格控制扬尘。

问题三:企业涉嫌私设软管将污水直排厂外的情况?

盛利恒公司无生产工艺废水产生,厂房外路面冲洗水、雨水汇于厂区东南角的收集沟。检查时收集沟内有一根软管,现场未向外排水、围墙外无积水。已督促企业拆除软管,并规范设置冲洗水收集沉淀池,目前已初步确定整改措施,计划于6月底前完成整改。

对此,南京市栖霞生态环境局表示,将会同街道督促企业做好整改工作,进一步提升环境保护水平,做好扬尘管控,加强喷淋抑尘系统和冲洗水沉淀池维护保养,确保稳定正常运行。(杨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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