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丹阳农房换证为何卡壳?省厅明确公证不得作为前置要件
2025-12-02 16:20  来源:交汇点新闻  作者:顾志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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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丹阳市经济开发区曲阿街道祈钦村中潘家村民殷先生反映,当地早在2023年10月便通知其提交农村宅基地房屋相关材料,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换证,但至今未接到换证通知。12月2日,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张国梁,省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省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国臣走进《政风热线·我来帮你问厅长》全媒体直播节目,实时回应群众诉求。

全村换证率不足三分之一,继承类房产成“卡壳重灾区”

2023年10月,殷先生接到村委会电话,告知丹阳经济开发区统一开展不动产权登记换证工作,其所在批次为第二批。殷先生介绍,父母分别于2016年和2018年过世,留下的祈钦村中潘家31号房产由他和弟弟共同持有,“土地证是我们的名字,建房证还是父亲的名字”。他按要求提交了土地证、房产证复印件及哥哥姐姐的继承权放弃承诺书,然而一年多过去,始终没有音信。

记者在祈钦村走访了解到,全村自2022年起陆续启动登记换证工作,但未拿到不动产权证的家庭不在少数。“我们家老伴去世了,房子登记在他名下,大队登记过了,证却一直没发”“我们这边好多人都没拿到,我想把名字加上,工作人员说到那时候再说”,多位村民向记者抱怨。

祈钦村村委会工作人员表示,当初确权工作是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安排第三方组织登记的,各村各户按批次、节点正常登记了相关信息,但目前全村换到不动产权证的农户不足三分之一。“有矛盾的都没发,父母去世要继承(房屋)的都没发”,一名工作人员透露,不少村民选择自行办理,需前往多个部门办理手续,流程复杂。​

记者从丹阳经济开发区官网查询到,当地从2021年5月份便启动24个行政村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并要在2021年底前基本完成全部的确权登记颁证任务,如今已超出原定目标4年。随后,记者以村民身份前往丹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新区分局核实,工作人员表示,换证无明确时间期限,未完成换证的原因错综复杂,涉及扩建、改建、继承、买卖等多种情况,其中宅基地上房屋继承需按公证流程办理。

丹阳市公证处工作人员介绍,全市需办理继承公证的农户数量较多,有的乡镇通过填写承诺书等方式替代公证,虽无需办公证,但存在一定风险。而丹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新区分局工作人员坦言,目前其负责的开发区和司徒镇范围内,仅5成农户完成换证;此前由第三方负责登记工作,现转为日常登记后,仅两名工作人员负责,仍有两三万户未换证,无法逐一通知需补充材料的农户。

丹阳回应:承认宣传告知不到位,承诺春节前应办尽办

丹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市林业局局长汤建俊针对该问题回应称,首先为工作给群众带来的不便致歉。他表示,经济开发区未拿到不动产权证的农户共21户,其中1户未提供任何证明材料,其余20户均涉及遗产继承问题,主要症结在于“权利人未办理证据、材料不齐全、政策宣传不到位”。

针对“未明确告知村民办证卡点及补充材料要求”的质疑,汤建俊坦言“告知工作没有做到位”,同时表示基层工作人员压力较大。他介绍,公证服务由政府免费提供,为方便群众办理,目前已在五个中心设置办理窗口,但宣传与衔接工作存在问题。

汤建俊明确四项整改措施:一是成立专班,加强人手调度;二是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畅通办理渠道,提高效率;三是改进工作方式,不强制必须办理公证,继承权所有成员达成一致意见的,可由村委会牵头签字证明;四是加大宣传力度,春节前争取做到应办尽办。​

省厅明确:公证不得作为前置要件,全省举一反三排查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局长邹婧在节目中明确,通过公证办理继承类不动产登记,能有效防范矛盾纠纷、保障权利人合法权益,但公证必须建立在群众自愿基础上,不得作为登记前置要件。“即使不做继承公证,只要符合不动产权登记条件的,都可以开展不动产权登记工作,丹阳为了防风险,简单以公证作为不动产权登记工作的前置要件,应该说不是特别合适。”

邹婧指出,丹阳市不动产登记部门存在服务意识不足、工作流程有待优化等问题。“节目结束后,我们将第一时间督促丹阳抓紧整改,确保群众诉求圆满解决;同时在全省范围举一反三,排查类似情况,确保农房确权登记应办尽办、不动产权登记证应发尽发。”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张国梁强调,不动产权登记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是“一家子的大事、一辈子的大事”。他介绍,目前已推行“一网通办”、攻坚化解安置房未办证问题等便民举措,累计解决60多万户安置房的办证难题。“高效办成一件事,这是我们始终不变的追求,要以我们的高效、便利的服务,真正赢得广大群众的点赞。”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顾志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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