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江苏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党委副书记徐大勇带领省公安厅相关职能处室走进《政风热线・我来帮你问厅长》全媒体直播节目,现场回应群众诉求。
扬州市民投诉:无牌共享电动车泛滥街头
据扬州市民王先生反映,当地街头出现大量未悬挂号牌的共享电动车,品牌涵盖滴滴、青桔、美团、哈啰易骑行、智博出行等。记者在扬州大学扬子津校区、江苏旅游职业学院、苏北人民医院等地实地探访发现,绝大多数共享电动车均未上牌,却能被用户正常解锁骑行。现场协警员表示 “只查头盔不查牌照”,而美团运维人员更是直言 “没牌照不查的”,认为共享车辆有定位信息可追溯,无需上牌。
针对共享电动车是否需要上牌的疑问,根据《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应当依法经所有人居住地设区的市、县(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并悬挂号牌。扬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管所工作人员承认 “严格意义上是需要上牌的”,但表示 “不可能上门带他上牌”,并称 “车管所民警又不到路面上去查”,将监管责任推给路面执勤交警。
官方通报:16 家企业违规投放 6万辆 远超合规规模
扬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支队长陈红华在节目中回应,扬州市区从 2021 年开始由城管部门牵头招标两家企业投放 1.5 万辆共享电动车,交管部门已主动上门完成上牌。2024 年 3 月,对更新的 1 万辆车辆也提供了上牌服务。
问题出现在 2024 年 6 月 30 日后,随着运营期满和统一大市场政策出台,16家企业擅自投放约6万辆共享电动车,远超了城市的承载能力,而且部分企业未主动申请登记上牌,强行违规投放运营。陈红华介绍,交管部门已会同城管部门约谈企业 9 批次,集中整治拖移车辆 1500余辆,路面查处无牌电动车 9000多辆次。为了治理乱象,目前扬州市政府正在制定《扬州市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暂行管理办法》,目前已两次征求意见。
省公安厅:无牌上路危害大 将上门服务+不见面处罚
江苏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总队长张波明确表示,骑乘无牌共享电动车社会危害很大:一是未经注册登记把关,无法确保车辆合规性和安全性;二是属于交通违法行为;三是发生事故后逃逸,将给责任认定和溯源追究带来困难。
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徐大勇要求扬州公安部门加强与相关部门联动,尽快出台管理规定,督促平台企业主动与公安机关联系上牌事宜,公安机关也要主动上门服务,确保每辆车都上牌。他表示,通过一个阶段的规范后,对仍无牌行驶的将通过电子监控取证等方式实施 “不见面处罚”,逐步教育引导淘汰无牌车辆,让老百姓不再骑乘无牌车辆。
新华日报・交汇点问政记者 刘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