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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北新区的一位门面房业主反映:她名下门面房使用的天然气想由停用转为二次开通,南京中燃公司竟要收费12000多元,费用包含两部分,一是燃气再开通费用5000多元,二是燃气报警器设备费用合计7000元。根据《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规定:建设主管部门在评估中发现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有不合理收费等问题的,应当责令限期整改。[查看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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